科目二
一、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
控制車輛準確停車,平穩起步,車輛不得後溜。起步時間不得超過30秒。
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車輛停止後,汽車前保險杠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于樁桿 線上,且前後超出50cm的,不合格;
b、車輛停止後,車身距離路邊緣線超出50cm的,不合格;
c、起步超過規定時間的,不合格;
d、車輛停止後,汽車前保險杠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于樁桿 線上,且前後不超出50cm的,扣10分;
e、車輛停止後,車身距離路邊緣線超出30cm,未超出50cm的,扣10分;
f、停車後,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,扣10分。
二、直角轉彎
駕駛車輛按規定的線路行駛,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轉彎,一次通過,中途不得停車,車輪不得碰軋車道邊線。轉彎前,應開啟轉向燈,完成轉彎後,關閉轉向燈。
直角轉彎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車輪軋道路邊緣線的,不合格;
b、轉彎時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,轉彎後不關閉轉向燈的,扣10分;
c、中途停車的,每次扣5分。
三、操作要求
車輛在庫前方一次倒車入庫,中途不得停車,車輪不觸軋車道邊線,車身不觸碰庫位邊線。再前進向左前方出庫,出庫前應開啟左轉向燈,出庫過程中車輪不觸軋車道邊線,車身不觸碰庫位邊線,出庫後關閉轉向燈。項目完成時間不得超過1.5min。
側方停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車輛入庫停止後,車身出線的,不合格;
b、項目完成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,不合格;
c、行駛中車輪觸軋車道邊線的,每次扣10分;
d、行駛中車身觸碰庫位邊線的,每次扣10分;
e、出庫時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,扣10分;
f、中途停車的,每次扣5分。
四、曲線行駛
駕駛車輛以二擋(含)以上擋位從彎道的一端前進駛入,從另一端駛出。行駛中轉向、速度平穩。中途不得停車,車輪不得碰軋車道邊線。
曲線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車輪軋道路邊緣線的,不合格;
b、中途停車的,不合格;
c、行駛時擋位未掛在二擋以上的,扣5分。
五、倒車入庫操作要求
從道路一端控制線(兩個前輪觸地點在控制線以外),倒入車庫停車,再前進出庫向另一端控制線行駛,待兩個前輪觸地點均駛過控制線後,倒入車庫停車,前進駛出車庫,回到起始點。考試過程中,車輛進退途中不得停車。項目完成時間不得超過3.5min。
倒車入庫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不按規定路線、順序行駛的,不合格;
b、車身出線的,不合格;
c、倒庫不入的,不合格;
d、在倒車前,未將兩個前輪觸地點均駛過控制線的,不合格;
e、項目完成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,不合格;
f、中途停車的,每次扣5分
科目三
以下為科目三16項詳細操作方法:
1.1.1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
1.1.1.1 上車準備
逆時針繞車一周,觀察車輛外觀和周圍環境,確認安全。打開車門前應觀察後方交通情況。
1.1.1.2 起步
起步前檢查車門是否完全關閉,調整座椅、後視鏡,系好安全帶,檢查駐車制動器、擋位,啟動發動機。檢查儀表,觀察內、外後視鏡,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,開啟轉向燈,掛擋,松駐車制動,起步。起步過程平穩、無闖動、無後溜,不熄火。
1.1.1.3 直線行駛
根據道路情況合理控制車速,正確使用擋位,保持直線行駛,跟車距離適當,行駛過程中適時觀察內、外後視鏡,視線不得離開行駛方向。
1.1.1.4 加減擋位操作
根據路況和車速,合理加減擋,換擋及時、平順。
1.1.1.5 變更車道
變更車道前,正確開啟轉向燈,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,并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,確認安全後變更車道,變更車道完畢關閉轉向燈。變更車道時,判斷車輛安全距離,控制行駛速度,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。
1.1.1.6 靠邊停車
開啟右轉向燈,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,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後,減速,向右轉向靠邊,平穩停車。拉緊駐車制動器,關閉轉向燈。停車後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30cm以內。需要下車的,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,確認安全後,緩慢打開車門,下車後關閉車門。
1.1.1.7 直行通過路口、路口左轉彎、路口右轉彎
合理觀察交通情況,減速或停車瞭望,根據車輛行駛方向選擇相關車道,正確使用轉向燈,根據不同路口采取正確的操作方法,安全通過路口。
1.1.1.8 通過人行橫道線
減速,觀察兩側交通情況,確認安全後,合理控制車速通過,遇行人停車讓行。
1.1.1.9 通過學校區域
提前減速至30km/h以下,觀察情況,文明禮讓,確保安全通過,遇有學生橫過馬路時應停車讓行。
1.1.1.10 通過公共汽車站
提前減速,觀察公共汽車進、出站動態和乘客上下車動態,著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車前方或對向公共汽車後方有無行人橫穿道路。
1.1.1.11 會車
正確判斷會車地點,會車有危險時,控制車速,提前避讓,調整會車地點,會車時與對方車輛保持安全間距。
1.1.1.12 超車(新增項目,以前六安地區沒有該項目)
超車前,保持與被超越車輛的安全跟車距離。開啟左轉向燈,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,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後,選擇合理時機,鳴喇叭或交替使用遠近光燈,從被超越車輛的左側超越。超車時,觀察被超越車輛情況,保持橫向安全距離。超越後,開啟右轉向燈,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,并回頭觀察確認不影響被超越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,逐漸駛回原車道,關閉轉向燈。
1.1.1.13 掉頭
觀察前、後交通情況,確認安全後減速或停車,開啟左轉向燈、掉頭。掉頭時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。
1.1.1.15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
操作要求與夜間行駛一緻。
以下為科目三評判標準:
1.1.1.1 通用評判
1.1.1.1.1 不合格情形
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,評判為不合格:
a、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;
b、遮擋、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的;
c、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;
d、不能正確使用燈光、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;
e、啟動發動機時擋位未置于空擋(駐車擋)的;
f、綠燈亮起後,前方無其他車輛、行人等影響通行時,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;
g、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于30cm的;
h、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;
i、單手控制轉向盤時,不能有效、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;
j、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,方向晃動,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;
k、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、速度的;
l、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,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;
m、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;
n、 行駛中空擋滑行的;
o、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;
p、違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,影響交通安全的;
q、不按交通信號燈、標志、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信號行駛的;
r、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;
s、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;
t、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;
u、起步、轉向、變更車道、超車、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;
v、起步、轉向、變更車道、超車、靠邊停車前,開轉向燈少于3s即轉向的;
以上兩項評判從專項評判引入到綜合評判,之前扣10分,現在直接不合格
w、爭道搶行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;
x、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;
y、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;
z、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、非機動車時,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;
aa、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,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的;
ab、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、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;
ac、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;
ad、制動、加速踏闆使用錯誤的;
ae、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采取減速、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;
af、因觀察、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;
ag、駕駛摩托車時手離開轉向把的;
ah、二輪摩托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者腳觸地的;
ai、摩托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、後制動器的;
aj、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。
1.1.1.1.2 扣10分情形
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a、駕駛姿勢不正確的;
b、起步時車輛後溜,但後溜距離小于30cm的;
c、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的;
d、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擋,不能及時糾正的;
e、轉彎時,轉、回方向過早、過晚,或者轉向角度過大、過小的;
f、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的;
g、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的;
h、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的;
i、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的;
j、制動不平順的;
k、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,不按規定讓行的。
1.1.1.2 專項評判
1.1.1.2.1 上車準備
上車準備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未逆時針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,不合格;
b、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。
1.1.1.2.2 起步
起步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,不合格;
b、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的,不合格;
c、起步前,未觀察內、外後視鏡,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d、啟動發動機時,擋位未置于空擋(駐車擋)的,不合格;
e、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,未及時糾正的,不合格;
f、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,但能及時糾正的,扣10分;
g、發動機啟動後,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的,扣10分;
h、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,扣5分;
i、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,扣5分;
j、起步時,加速踏闆控制不當,緻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,扣5分;
k、啟動發動機前,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、後視鏡、檢查儀表的,扣5分。
1.1.1.2.3 直線行駛
直線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方向控制不穩,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的,不合格;
b、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,不合格;
c、不適時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,扣10分;
d、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,扣10分。
1.1.1.2.4 加減擋位操作
加減擋位操作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未按指令平穩加、減擋的,不合格;
b、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的,扣10分。
1.1.1.2.5 變更車道
變更車道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變更車道前,未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,并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b、變更車道時,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;
c、變更車道時,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,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。
1.1.1.2.6 靠邊停車
靠邊停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停車前,不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,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,不合格;
b、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,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,不合格;
c、停車後,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,不合格;
d、需要下車的,在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e、下車後不關閉車門的,不合格;
f、停車後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cm的,不合格;
g、停車後,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30cm,未超出50cm的,扣10分;
h、停車後,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,扣10分;
i、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闆的,扣10分;
j、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,扣5分。
1.1.1.2.7 直行通過路口、路口左轉彎、路口右轉彎
直行通過路口、路口左轉彎、路口右轉彎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,不合格;
b、不觀察左、右方交通情況,轉彎通過路口時,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c、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的,不合格;
d、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,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,不合格;
e、左轉通過路口時,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,扣10分。
1.1.1.2.8 通過人行橫道線、學校區域、公共汽車站
通過人行橫道線、學校區域、公共汽車站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,不合格;
b、不觀察左、右方交通情況的,不合格;
c、未停車禮讓行人的,不合格。
1.1.1.2.9 會車
會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,不減速靠右行駛,或未與其他車輛、行人、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,不合格;
b、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,不合格;
c、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,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,不合格。
1.1.1.2.10 超車(新增項目,以前六安地區沒有該項目)
超車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超車前,不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,不合格;
b、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,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,不合格;
c、超車時,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,不合格;
d、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,不合格;
e、超車後,駛回原車道前,不通過內、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,不合格;
f、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隻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,不合格;
g、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,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,扣10分。
1.1.1.2.11 掉頭
掉頭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,不合格;
b、掉頭地點選擇不當的,不合格;
c、掉頭前未開啟左轉向燈的,不合格;
d、掉頭時,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,扣10分。
1.1.1.2.12 夜間行駛
夜間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:
a、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,不合格;
b、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,使用遠光燈的,不合格;
c、通過急彎、坡路、拱橋、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,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,不合格;
d、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,不合格;
e、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,不合格;
f、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,不合格;
g、在有路燈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,使用遠光燈的,不合格;
h、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,不合格;
i、進入無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,扣5分。
科目一增加內容:
科目四增加內容: